一、立足三大教育,落实以文化人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信心;加强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和敢为人先的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重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生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落实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通过诵经典、写经典、讲经典的形式,培养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感受力和理解力。要把校园文化建设落在实处,完善“学生一日常规”或“学生生活学习规范”等校本课程,开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推动校园文化渗透到学生的观念、言谈、举止之中去,读书、做事的态度和情感之中去。要树立学生身边的德智体美劳各种学习榜样,通过开展学生校园明星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发展自己。
二、培育学校特色,打造多姿多彩的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建设要有机融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成为特色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当前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认真思考学校的现实基础和教育价值取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重点贯彻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理念,高中段学校要重点结合学生的人生规划教育,使主体性、开放性及个性化、多样化等现代教育观念以文化的形式予以展示,引导师生、家长、社会接受、配合、支持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学生发展个性。要继承学校办学传统,挖掘学校文化内涵,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在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课的基础上,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所在区域的优秀乡土文化,把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乡土文化作为强化学生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家乡意识和历史观念的切入点,推进中小学的特色文化教育。